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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珠海(国家)高新区招聘公办学校同工同酬教师公告
2020-07-07 22:00: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3.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从教潜能等。采取“说课+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其中美术、音乐、体育岗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当场评分、统分,考生现场签收成绩。

  (2)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医院为珠海市的三甲医院,具体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结束后,以委托考察的形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考察组(成员3人),具体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形成考察材料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结果)的,按相关程序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拟聘资格:①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②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③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不服从工作安排的;④未能在指定日期到岗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聘用的。

  (三)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逾期未能兑现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③有其它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

  上述(二)、(三)、(四)如因所列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补录。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29068、3629936(珠海〈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唐淇路1008号一楼107室,邮编:519080)。投诉电话:0756-3629936(珠海〈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唐淇路1008号一楼107室)、0756-3629627(珠海〈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4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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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珠海(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表.xls

  2.2020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珠海(国家)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