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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淮安市级机关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07 22:01: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淮安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隶属于淮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社会公益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学前教育。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教师6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淮安市市级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5日至2002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因疫情影响,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淮安市市级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16日12:00。

  缴费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16日16:00。

  【友情提醒】7月15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