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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团校招(选)聘人员公告
2020-07-07 15:36: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团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团校是团省委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县处级,经费形式为省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承担全省共青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教育培训;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承担全省青运史征集及研究;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素质提升相关工作;青少年工作数据库建设及技术支撑工作;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188号。

  二、招(选)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共4人,公开选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1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和选聘计划表(附件2)。

  (二)招(选)聘对象

  1.研究中心研究岗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一)列为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

  该岗位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残疾证》(1-8级)的人员,应当向所在地残联申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后方可应聘。

  3.校外教育中心教育管理岗位面向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4.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一)、信息技术岗位(二)、校外教育中心教育管理岗位户籍范围仅限浙江省内。

  5.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同期留学人员可以报考,但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以及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对相应残疾项目及等级只做复核,不列入认定范围)。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选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环节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公开选聘各项环节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公开招(选)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公开选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发送报名表(附件3)到专用邮箱zjstxbgs@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姓名”),截止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