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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0-07-07 15:39: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以教师教育为主、多学科并举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由金华(校本部)、杭州(文二校区、萧山校区)、兰溪3个校区,19个学院(含独立学院)组成。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9个岗位共2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部分管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生源或省内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要求在2020年9月30日前到岗,但疫情变化可能导致适当延后);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岗位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