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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三亚市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非编制)公告(第1号)
2020-07-06 21:54: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面向全国招聘人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规定,结合本院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三亚市人民医院是三亚市政府属下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地处市中心,医疗占地面积约52亩,医疗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医院创建于1948年,1988年升格为地级市医院;2012年12月被海南省卫生厅批准为海南省南部区域医疗中心;2016年2月正式成为海南省首家通过新国标评审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于2017年5月被国家卫计委授予“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2017年9月被中国医院协会授予“临床药师培训基地”;2018年2月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三亚医联体医院;2019年12月被国家卫健委授予为“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2019年12月我院引进的徐建国院士工作站(病原微生物)被省科技厅评定为“2019年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

  二、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增强医疗服务能力,优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补齐专业技术岗位缺口,实现医院人力资源科学配置。

  三、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非编制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的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护理岗位: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录后未通过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核,本单位有权给予解聘。

  2.其他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资质、工作经历等其他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三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三亚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yhospital.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按照报名时间可登陆(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1168),根据公告上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313743)

  2.报名时间

  2020年7月4日8:00至2020年7月20日18:00,(节假日不上班,但网络可继续报名)。

  3.报名者须上传的材料

  ①《三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名必须手写);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可事后按规定的日期补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