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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泉州永春县卫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0-07-06 21:54: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1〕117号)、《泉州市公务员局、泉州市卫生局转发省公务员局、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12〕34号)、《永春县2020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永人社〔2020〕9号)等文件关于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现状,中共永春县委编办、永春县人社局、永春县卫健局决定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紧缺急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3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0年永春县卫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7月6日至2002年7月6日期间出生;

  6、应聘者必须在报考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服务期内可由单位选派参加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选送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培训,但进修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以调动、借调等形式流动至其他单位;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永春县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或曾被我县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但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人员;⑧已与卫生部门签约为“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和“泉州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定向生”的毕业生未达到服务期限的;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研究生报考人员学历类别不限。

  持香港、澳门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