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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萍乡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45人)
2020-07-06 21:56: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5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萍乡市2020年事业单位(含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445名。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附件1-6)。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6)。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含)。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指2002年7月1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含)。全日制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7月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2020年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7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7);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7)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

  5.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招考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的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