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7-06 21:59: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共3家,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其他情况简介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信息中心:负责省局机关及全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省局机关及全省税务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2.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省局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拟订省局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省局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省税务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信息中心:负责杭州市局机关及杭州市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杭州市局机关及杭州市税务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8个岗位共18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应于2020年9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2020年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教育部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