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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丽水市庆元县招聘学前教育待聘教师公告
2020-07-05 20:38: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庆元县学前教育待聘教师管理办法》(庆政办发〔2018〕147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庆元县学前教育待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待聘教师3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4年7月11日至2002年7月11日期间出生)。2015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我县幼儿园任教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7月11日之后出生)。

  2.庆元县户籍(以2020年7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庆元县生源,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报考人员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2020年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先笔试再进行技能测试的方式,具体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请考生登录网址:http://61.153.76.135:2001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3日下午17时。

  2.现场确认

  2020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庆元县濛洲街222号新公共服务中心20楼2001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者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3.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2020年庆元县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待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5周岁以上至40周岁的人员(即1979年7月11日至1984年7月11日期间出生)还需提供2015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我县幼儿园任教的证明。

  现场确认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50元/人(已报考公开招聘在编幼儿教师的不重复缴费)。

  4.报名相关事项:

  ①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7月17日下午14:30—17:00凭身份证到庆元县濛洲街222号新公共服务中心1楼C区领取准考证。

  ②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2。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8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技能测试

  1.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

  2.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为即兴弹唱(占30%)、舞蹈(占25%)、创编故事(占25%)、简笔绘画(占20%),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四)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技能测试结束后,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按考生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按考生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考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