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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治市上党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0-07-05 20:39: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岗位中小学教师100名,具体岗位详见《长治市上党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详见《简章》。

  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具体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7、按照《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通知(长办发〔2019〕35号)精神,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置;

  8、教师资格证: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报名条件者,录用后应从事辅助性工作,如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资格;

  9、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的其他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和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

  10、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生报考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政审考察、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