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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舟山市定海区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05 20:41: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定海区部分海岛农村中小学校,学校均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承担教育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1990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5、户籍要求: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户籍不限),户籍以2020年7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20年7月10日。本科生学历、研究生学历的须同时具备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0年7月10日12:00前填写相关信息。相关佐证材料请按报名所需材料的顺序拍照后放入一个word文档中,发送至指定邮箱:zsa999@163.com(word文档和邮件的名称统一设为“定海+应聘岗位+姓名”)。

  2、报名资格初审。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件回复方式向考生反馈。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定海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可不提供);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6)《舟山市定海区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贴好免冠彩照);

  (7)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8)《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9)《舟山市定海区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统称《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