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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徐州市泉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05 20:44: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岗位代码04101003、04219032除外)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2017年及以后入学并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也可应聘)。

  应聘04219032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人员须为本科(非全日制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应聘04101003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条件

  不限户籍。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可在聘用后暂缓一年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