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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4-04-18 11:30: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引才岗位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在全场考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须现场进行加试。

8.签订意向协议。引才单位按照岗位计划等额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签订意向协议书。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签订意向协议,未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9.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0.公示聘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在签约后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引进人才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济南市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因工作需要可在济南市范围内有序流动。

四、管理使用

引进人才与引才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使用事业编制(控制总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引才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引进人才在服务窗口等一线岗位进行试用期实践锻炼1年,期满后结合工作表现安排任职。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安排正科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安排副科级岗位。

五、政策措施

1.政策待遇。由引才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2.生活补贴。引进人才可在毕业一年内申请办理“泉城人才交通卡”,3年内在济免费乘公交地铁。符合条件的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领每月15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高连续发放36个月。

3.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

六、其他

2024年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才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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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24年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

2.附件2:2024年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原标题:2024年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jnzf.jinan.gov.cn/art/2024/4/15/art_12955_4770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