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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迁市泗阳县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
2020-07-03 23:24: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通过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考察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无经济问题证明;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体检工作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选岗定岗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05-12号岗位、16号岗位、20-24号岗位按《岗位简介表》“招聘单位”栏内学校及人数进行公开选岗;30-35号岗位具体待选学校及人数在选岗当天现场公布,其中30-32号岗位选岗范围为县内乡镇初中,33-35号岗位选岗范围为县内乡镇小学。选岗办法如下:

  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如遇成绩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2.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指2002年7月11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