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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下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2020-07-03 23:28: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心理偏激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七)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八)公示

  对档案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占编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说明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属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3179257

  监督电话:0830-2276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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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泸州市酒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泸州市酒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