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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7474名公务员公告
2020-07-03 13:21: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三龄二历”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治上不合格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十、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十一、审批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

十二、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纪违规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全省招考公告于6月28日在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rss.ah.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各市的职位表等招考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

(一)政策咨询:0551-62609724;

(二)考务和技术咨询:0551-63457903;

(三)监督举报:0551-62608161;

(四)各市考录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指定网站专栏。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6月28日—7月22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安徽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xlsx

2.      安徽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