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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乌审旗招考教师公告
2020-07-03 20:55: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5.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中项目人员(项目人员为现或曾在我旗服务期满的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会民生工作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优先录取,非项目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体检医院由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旗教育体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教育体育局安排考察对象到用人单位进行实习,用人单位根据实习情况全面、准确、客观地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学习工作、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考察不适宜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或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报到或不参加实习或未按时提交个人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并直接记入诚信档案。对考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相应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3.在本次招考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相应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五、招考待遇

  (一)招考的教师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乌审旗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招考教师试聘期一年,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否则不再续聘。

  (二)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不得离开教育教学一线或调离乌审旗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六、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考生与招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要慎重报考,对报名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流程或不符合条件练考、陪考及考录后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旗各类公开考试。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考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或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公告中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