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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长沙理工大学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0-07-03 21:01: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博士”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以上”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教学科研岗位面试、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教学岗位面试、试讲分别占综合成绩的30%、7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讲。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职位匹配度;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成绩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258354(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258529(学校纪检监察处)

  附件下载:

  1.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A类)

  2.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B类)

  长沙理工大学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