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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2020-07-03 23:19:49   地区:广东   浏览:0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均不得进入考试环节。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复审合格通知书。

  4、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岗位匹配度和报名人数情况进行筛选,按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若报名人数未达5人,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考核。

  确定具备考核资格的考生将通过报名系统通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面试”的综合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讲授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课程的一个章节(由学院指定)。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分值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将不能进入下一个考试环节。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采取回答问题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院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因个人原因,社会人员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报到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

  (一)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附件4)并签名确认,于面试签到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二)在面试前14天内曾离开本市的中山市考生、外市考生或曾接触过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方能进入考场,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不得进入考场。考场工作人员将收取考生本人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如需留底的请考生自行复印。

  (三)考生在面试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生需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进入笔试考场前,考生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