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天津北辰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2020-07-03 23:24: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北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7名。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2018、2019、2020年毕业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及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天津市户籍(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2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4日至2002年7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相关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9.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

  1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0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3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资源网:http://www.bchedu.cn进行查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9:00-7月18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4日9:00-7月20日17: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