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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通州湾示范区事业单位(教育)招聘公告
2020-07-03 23:24: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审核,通州湾示范区事业单位(教育)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5年7月至2002年6月期间出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毕业未就业人员也可参加应聘;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大专的只需提供学历证书,下同)。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1:《通州湾示范区事业单位(教育)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通州湾示范区网(tzw.nantong.gov.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7日09:00~7月10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7日09:00~7月11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7日09:00~7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680388。陈述申辩时间为2020年7月7日-7月12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