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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市南区办事处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7-03 23:29:47   地区:广东   浏览:0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近14天内曾离开本市的中山市考生、外市考生或曾接触过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回来人员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不发放准考证。

  3.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领取。

  4.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四、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一)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二)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和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安排加试。体检项目、合格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导致考察人选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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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中山市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019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山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x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