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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阳市南明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4-04-24 11:28: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南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明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其中初中教师11名、小学教师17名、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24年4月25日,在南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工作满2年且在岗的员额制教师、劳务派遣教师以及“两自一包”教师(2022年4月25日及以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报考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3.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南明区服务期间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端正、年度考核合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4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2019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