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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千名高校毕业生 下基层助推脱贫攻坚”专项招聘公告
2020-07-02 16:50: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在本次招聘中,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兽医资格的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被聘用后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要求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相应初级以上职称)的招聘岗位,2019届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职称)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此类岗位,在被聘用后、未取得相应资格(职称)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此类岗位聘用的2019届、2020届高校毕业生应分别在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相应初级以上职称),在约定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高校贫困毕业生指户籍或生源地在重庆市内或特定区县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附件1中部分岗位未明确具体用人单位的,由区县在开展拟聘人员考察前将具体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面向社会公布,由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选定具体单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区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区县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9: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7月7日至7月9日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布截止前一日各岗位报名人数,报名及缴费全部结束后再公布各岗位报名确认人数。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区县有关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见本公告附件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0年7月12日9:00以前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