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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中心青岛市智慧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0-07-02 16:50: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2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中心、青岛市智慧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共2个,详见《2020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专业知识扎实,综合表现突出;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8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正在延长预备期内的;

  9.与报考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在职期间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1.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13.现役军人;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09:00—7月9日17: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或者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w.qingdao.gov.cn)下载并填写《2020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0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汇总表》(附件3)和《2020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经个人确认无误后,将附件2、3(电子版)、附件4(签字后扫描),不要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qdnwzzrs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招聘单位+姓名+手机号码”,如“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中心+小明+13811111111”。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9日—7月10日(09:00—11:30,13:30—17:00)。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0年7月13日,报名人员可在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查询通过初审人员信息。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于7月13日17:00前通过电话进行反馈,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岗位1:3规定比例的,则按照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青岛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以免影响正常招聘,若因通讯方式变化联系不上的,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