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三季度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2020-07-01 16:05: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对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对被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9:00-16:00

    2.报名地点:重庆汇博人才市场(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大道100号附32号--轻轨3号线狮子坪站旁)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石柱县2020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考试报名表》(附件2)、《石柱县2020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或经学校签章的2020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以及其“附件1”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收取上述材料,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单位和专业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县卫生健康委、县人力社保局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在报名点张榜公示,并于本次招聘结束后1—2日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cqszx.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