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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黄冈市英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7-01 16:00: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3.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生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岗位契合度等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给各位考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①年龄计算的起始月份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因本《公告》发布时间为6月,《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6月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6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扫描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如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予录用。

  (2)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附件3)。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招聘《岗位表》有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等准入类职业资格条件,不作为相关高校毕业生(仅限应届或择业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限制性条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约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准考证领取。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准考证领取时须现场缴纳考试费用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免缴费。

  5.面试或考核。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或考核。面试根据岗位和考生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www.chinays.gov.cn/)公布。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公布成绩。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硕士研究生岗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对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超过1:1的岗位,划定面试成绩分数线,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进入后续环节。对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加试内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