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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治市屯留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5人)
2020-07-01 16:00: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求,按照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要求,本次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和护理岗位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相应教师或护士资格报名条件者即可报名,如在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其中:教育系统85名(全额事业编制),卫生系统10名(全额事业编制8名、差额事业编制2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在教师岗位招聘名额中,设置2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措施,在卫生系统岗位中设置2个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参加屯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

  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长治市屯留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按照《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考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不得报考;

  ⑵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⑶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不满一年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⑷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⑸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⑹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⑺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⑻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网址为: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unliu.gov.cn)。

  (二)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