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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招聘医卫类人员公告
2020-07-01 16:06: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医卫类工作人员(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3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备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3日后出生);具有相应副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3日后出生);具有相应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3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3.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后毕业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

  上述人员报名时均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除上述情形以外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报考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除2018、2019、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外,其他社会人员须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方可报考。岗位有相应资格证书要求的,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临床医学(全科)专业毕业生限报乡镇卫生院(含区金城镇卫生院、区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4.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网页:http://jt.changzhou.gov.cn/class/IJNNQALP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16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