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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0-06-30 21:54: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岗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报考博士岗位人员免笔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博士岗位招聘面试的形式、内容等具体要求按照《山西省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方案》执行。具体面试时间由我院另行安排。

  1.笔试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报名人数另行确定。

  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笔试采取纸笔作答(或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登录到山西省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sxsrmyy.com/)进行查询。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在省卫健委和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明确提出放弃体检考察的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人民医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同放弃),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卫健委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汇总后报省人社厅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