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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0-06-30 21:54: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单位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在我单位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一般性岗位,于2020年7月7日在我院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报名。已在我单位报名审核通过人员不得报考。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7月8日8:00至18:00。

  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我单位提出申请,经省卫健委批准。

  2.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6日18:00(星期六、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山西省人民医院南院区厚德楼二层第一教室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山西省人民医院南院区厚德楼二层第一教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逐项进行审查。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单位出具证明)、档案存放证明和毕业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专业方向证明或提供毕业答辩论文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表》粘贴照片同要求的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正式在职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等事宜请关注山西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www.sxsrmyy.com)通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环节须提供本人近期核酸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