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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黄冈市蕲春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33人)
2020-06-30 21:52: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蕲春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今年我县事业单位中岗位条件适合或者能够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他空缺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三)《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公开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人员。

  (四)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的时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五)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六)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蕲春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附件2)。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蕲春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招聘事项将在该网站一一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6月2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2日17:00。报名窗口于17:00准时关闭。

  2、报名途径: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考试报名入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