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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市长岛综合试验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0-06-29 12:00: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应聘同一岗位考生超过20人的,先进行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1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具体要求,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告知。

  3.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取说课和讲课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幼儿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50%。具体要求以现场面试须知为准,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进入笔试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确定并公示,名单公示后因弃权造成笔试缺考的不再递补。

  (二)笔试

  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并以重新笔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长岛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考察工作由区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党校岗位考察工作由区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负责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区社会事务局和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分别负责组织报考所属事业单位和区工委党校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党校岗位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提出,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