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教师公告
2020-06-29 11:58: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高中段教师队伍建设,解决高中段教师队伍面临的实际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精神和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1名(其中丰宁一中20人,实验中学11人,职教中心10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共计41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丰宁一中和实验中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招聘岗位,仅限于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二批师范类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报考,政治、历史、地理招聘岗位,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二批师范类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职教中心的所有招聘岗位,仅限于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2.承德市辖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承德市辖区范围内特岗教师;

  4.现役军人;

  5.在读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和肄业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的其他人员;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五、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依据承人社字【2016】357号文件规定,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对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不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可降低开考比例,但设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开始前7个工作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丰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公告栏、丰宁一中、丰宁实验中学、丰宁职教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上午9:00-2020年7月12日下午4:30;

  2.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对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进行;

  3.报名网址:http://www.fnrszp.com;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要求材料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试

  1.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