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阳泉市平定县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2020-06-28 22:00: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其中,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无违法违纪无处分证明、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于2020年7月1日8:00至2020年7月20日18:00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专业测评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专业测评资格。

  (三)专业测评

  专业测评以面试为主

  1.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评(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平定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2.专业测评方式:以讲课与答辩为主。通过面试考察专业能力和素质。

  3.专业测评总分值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专业测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引进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面试人员专业测评必须为合格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专业测评总分值相同,优先录用讲课成绩较高的人员,若讲课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1: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面试结果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拟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入体检人员若在体检环节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各引才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复核。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拟引进人选若在体检和考察环节自动放弃或未通过,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平定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对新聘用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待遇

  引进的中小学教师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的幼儿教师纳入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所有引进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工作纪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由平定县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