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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宁河区东西部帮扶赴榆中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甘肃)
2020-06-25 20:56: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7月12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榆中县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

  总成绩查询地点:榆中县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一楼

  面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生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

  拟录取人员体检由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拟录取人员考察由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总成绩中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榆中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此次招聘中被确定体检合格后,不得再报考宁河区所属事业单位组织的其他考点招聘岗位。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022-69116297天津市宁河区人社局

  0931-5234732榆中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22-69116297天津市宁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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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方案.docx

  报名表.xls

  2020年天津市宁河区赴榆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