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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昌市西陵区专项招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6-25 20:57: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区直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精神,结合宜昌市西陵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6个主管部门、8个事业单位、11个岗位、共招聘14人。具体招聘岗位、职数详见《宜昌市西陵区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中的岗位,一部分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另一部分在其他条件栏标明“应往届不限”的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的时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ycxl.gov.cn/)、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西陵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考生通过关注“西陵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专栏—事业单位招聘专区—点击西陵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指南见宜昌市西陵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2)。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4日09:00至7月6日17:00,报名窗口于7月6日17:00准时关闭。

  3.报名资格网上初审:2020年7月4日09:00至7月6日2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缴费:报名人员网上初审合格后,即可开始网上同步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7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网上缴纳100元笔试报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