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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招聘紧缺型人才公告
2020-06-25 21:01:05   地区:安徽   浏览:0

  (八)公示。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网页上公示一周。

  (九)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11月4日。

  (二)笔试、专业测试时间:2019年1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紧缺型人才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水利厅机关纪委、省淮河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省淮河局人事科0552-3918010,联系人:许四军

  监督电话:省水利厅机关纪委0551-62128094

  省水利厅人事处0551-6212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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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淮河河道管理局公开招聘紧缺型人才岗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