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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7110名公务员公告
2020-06-24 22:52: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录用程序。

九、公示与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招录机关对拟录用人员在省、市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与专业,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自暂缓做出录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录用程序。录用手续原则上在1231日前完成。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受理举报机关须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刑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7)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机关、外省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从拟录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省参加考试的行为。

十一、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731-82217349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0731-8506379185063796

(三)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0731-85063794

(四)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考务部门咨询电话:

详见《市州咨询电话和考录信息发布网址》(附件8)。

十二、本次招考政策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南省2020年公务员招录职位表.xls

2.\湖南省2020年法院公务员招录职位表.xlsx

3.\湖南省2020年检察院公务员招录职位表.xls

4.\湖南省2020年公安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xls

5.\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