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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库伦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0-06-24 23:02: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做好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库伦旗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共118名,其中:库伦旗旗直所属事业单位综合岗位优先聘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原“985”“211”院校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岗位设置详见《库伦旗2020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

  二、引进条件

  (一)户籍要求:

  1、库伦旗生源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库伦旗户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3、截止2020年5月31日,父母一方在库伦旗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含父母在库伦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一年及以上、父母或考生本人在库伦旗购买自有住房一年及以上、父母或考生本人在库伦旗内企业工作且缴纳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3种情形,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截止2020年5月31日,因婚迁入库伦旗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材料)。

  5、其它特殊岗位详见《库伦旗2020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服从调剂分配。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库伦旗2020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

  (四)具有性别要求的岗位详见《库伦旗2020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

  (五)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考库伦旗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要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标准的身体条件。详见《库伦旗2020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

  (七)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引进:

  1、现役军人;

  2、库伦旗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人才引进的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www.kulun.gov.cn/)、库伦旗云党建网(www.klydj.gov.cn/)、库伦旗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2份,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

  (1)报考库伦旗旗直所属事业单位综合岗位、库伦旗旗直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库伦旗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报名地点为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侧会议室。

  (2)报考库伦旗卫生系统岗位、库伦旗党风廉政电教培训中心岗位、库伦旗融媒体中心岗位的考生,报名地点为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侧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4、注意事项: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场报名时按照通辽市最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应配合测试体温、出示健康码,全程配戴口罩。

  (三)资格审核

  成立由旗委组织部、旗委编办、旗人社局、旗公安局、旗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组,按照引进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