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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蚌埠五河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0-06-23 22:51: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人社部门会同教体部门组织实施,届时会提前在五河县政府网站上发布专业测试工作方案(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无学生)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3:7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30%+专业测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县人社部门负责并会同县教体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按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河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县人社、教体部门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