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二季度重庆彭水县(考核)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0-06-23 22:57: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对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书面凭据。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7月1日9时至7月3日24时期间,登录彭水县人事招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183.230.93.132:8081/网址下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并打印本人的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使用。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7月5日23: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每科50元/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对于考试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对于考核招聘岗位,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2:1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0年7月15日9:00起至7月18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考试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考核招聘岗位主要采取面试方式。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彭水县2020年二季度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彭水县2020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

  应疫情防控要求,进入笔试和面试考场之前均需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