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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顶山市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2020-06-23 10:13:18   地区:河南   浏览:0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拟加分人员登记表。超过报名时间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叶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以叶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的方式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以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有2年以上本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其次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单位、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叶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岗前培训后分配到相关工作岗位,培训合格人员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县编办核查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新招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经人社部门进行鉴证。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叶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

  本公告由叶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由叶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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