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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赤峰学院招聘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2024-04-24 11:39: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2024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按照赤峰市委编办下达的公开招聘计划,开展2024年度赤峰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计划

  赤峰学院公开招聘5名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德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22日(不含)至2006年4月22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应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为2024年4月22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4月22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定向招聘“项目人员”人员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30日。如果“项目人员”无人报名,或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改为普通岗位,请应聘人员关注。

  第二阶段 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0日。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截止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4)报名方式:两个阶段的报名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赤峰学院崇正楼413室。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