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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人才公告
2024-04-01 16:54: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力加快打造新型工业强市,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市外公开引进6名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要求

  1.面向新余市外引进6名博士研究生人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2.引进对象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

  3.涉及年龄及其他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含3月31日)。

  二、人才管理及待遇

  1.人才管理。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可聘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原单位已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聘任为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2.薪酬待遇。依据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按照聘用岗位及岗位等级确定工资及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并可按规定享受入住人才公寓、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相关人才政策。

  3.职业发展。引进人才在岗位上表现优秀,可按规定转为管理岗位,符合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的,可择优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

  三、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身体条件;

  ⑤报考时未在新余市及所辖县(区)各类单位全职工作;

  ⑥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③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⑤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2.网络预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4月1日09:00至5月5日18:00期间,考生可自行下载《2024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人才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以“岗位代码+姓名”的方式命名,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yrssyk@163.com。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楼会议室(仰天岗东大道623号)。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指定地点参与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仅网络预报名未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作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审查均需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①2寸免冠照片2张;

  ②报名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本科、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其它相关证件或材料;

  ⑤其它:研究成果(科研项目、发明专利)、学术论文及荣誉奖项等;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⑦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需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