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徐州市睢宁县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6-20 09:22:48   地区:江苏   浏览:0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批准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516-80381066。

  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才办:0516-67551220;

  县人社局事业科:0516-88307809;

  县卫健委主体办:0516-80381110;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1;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9。

  点击下载>>>

  2020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睢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

本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