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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株洲市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2020-06-20 09:24:15   地区:湖南   浏览:0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人才引进及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1.防疫一线医护人员、人才引进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实绩、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

  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向社会其他人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实际操作能力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地点

  所有岗位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测项目。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株洲市中心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中心医院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一、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株洲市中心医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1.咨询

  株洲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731-28561077

  2.监督

  株洲市中心医院纪委:0731-28561076(纪律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指导)

  市卫生健康委:0731-28682180(监督指导)

  点击下载>>>

  2020年株洲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防疫须知.docx

  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株洲市中心医院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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