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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乐山市沙湾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6-20 20:01:39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政策待遇

  (一)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为编制内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二)引进人才在沙湾区招聘单位的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聘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人才相关待遇按照《乐山市沙湾区优秀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执行。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条件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0833-3432336、0833-3441719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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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上半年乐山市沙湾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乐山市沙湾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