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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南民族大学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22 11:56: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将西南民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综合性民族高校,前身为西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0年7月,于1951年6月1日正式成立,2003年4月更名为西南民族大学,是在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关怀下,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民族高校之一。邓小平同志先后两次为学校题词。2003年学校在首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3年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2017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2017年、2020年连续两届荣膺“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主页:https://www.swun.edu.cn/)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严谨治学、爱岗敬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

  (三)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应聘人员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可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七)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须达到西南民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职称科研业绩申报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报名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在报名前对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公告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等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至2024年11月30日止。

  3.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用人才招聘系统在线报名,详见《西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应聘者操作指南》(附件2)。

  4.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5.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以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考核面试的时间、地点。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最低开考比例为1:2,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