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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重庆高新区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0-06-18 22:26: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高新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公共服务局审核后,报党群工作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重庆高新区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580293292

    3.考务咨询电话:

    (1)教育类事业单位023-68680603

    (2)卫生类事业单位023-6860137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高新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附件5:重庆高新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